1. 无传染病和暴力倾向精神类疾病的老人,自觉入住且家属或委托人或单位监护人同意。
2. 有西安市户籍且具民事能力的经济担保人。
3. 性格脾气、生活、行为习惯等适合过集体生活。
4. 老人及担保人、委托人应熟悉入住服务合同,协议以及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,并遵守制度和规定,履行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。
5. 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。
对应护理级别和有偿服务内容
三级护理 精神正常;能独立完成正常各项生活劳务;年龄在80岁以下者; 1730元/月
二级护理 身体有病,只能独立完成部分正常生活劳务;需单独送饭、烧水、日常生活看护;年龄在80岁以上等;达到其中一项者。 2030元/月
一级护理 身体状况极差;丧失大部分日常生活自理能力;手脚不方便,生活需护理人员帮助完成等;达到其中一项者。 2530元/月
特护二级 思维功能有较严重的障碍;言行不能自控及大小便需协助;视觉模糊或肢体功能障碍;行动困难,患有两种以上较严重疾病;达到其中一项者。 2730元/月
特护一级 身体健康状况重点照顾;卧床不起或偏瘫;不能自理行动和进食;痴呆、屎尿失禁;能正常入睡不吵闹;长期卧床不起,不能下地行走的老人 3030元/月
备注
一、收费的项目包括:床位费、护理费、伙食费、综合管理费。每月水电费另收。
二、老人入住时,三级、二级护理需缴纳2000元医疗备用押金;一级、特护一级、特护二级需缴纳4000元医疗备用押金(离院时押金如数退还)
三、老人临终关怀,每天加收200元,在医院去世者加收1000元服务消毒费。
四、老人入住须一次性购买床上用品300元和人身意外保险200元/年。